• 李易峰维权案将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侵权者被判赔4万并道歉

    2021-07-26 14:08:33 FX112财经网 FX112 收藏

  据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微博,7月13日,演员李易峰诉被告宋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二审宣判。鉴于被告宋某某的公开致歉内容既未与原告方协商确定,又未经主审法院核准,因此原告方对于被告发布的致歉内容不予认可,并已委托本律师事务所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天眼查APP显示,7月20日,李易峰与宋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案号为(2020)京0491民初23449号,审理法院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书显示,原告诉称被告从2018年至2019年期间,多次在微博发表针对原告的侮辱、诽谤性言论,既是对原告人格的极大侮辱,又污染了网络环境。

  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宋某某使用大量侮辱性词汇,直接指向李易峰,用语低俗,严重侮辱李易峰人格尊严,超出了言论自由的界限,构成对李易峰名誉权侵权。

  最终裁判结果为,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宋某某在其微博账号主页置顶位置发布致歉声明,向原告李易峰赔礼道歉,持续时间为连续三日。此外,被告赔偿原告李易峰精神损害抚慰金35000元及经济损失5000元。

李易峰维权案将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侵权者被判赔4万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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