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ews 10月13日消息。期间,被告人温某特雇佣被告人郑某杰、被告人林某先后担任公司在线部主管,负责网站影视作品的播放、下载等技术管理;雇佣被告人黄某担任商务部主管,负责网站广告招商等。被告人温某特等人在经营D站期间,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网站向公众传播上海童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权利单位享有许可使用权的作品共计6000余集,并通过网站发布广告谋利。在今年 8 月 31 日,对于B站起诉D站侵权一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在新浪微博上连续五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300 万元及合理费用 11 万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D站创始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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