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人员责任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各项依法赔偿的经济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责任限额内赔偿。

大部分车主在投保该险别时,考虑到驾驶员位置使用频率最高,故倾向于将驾驶员座位的保额单独提高,而将其他座位的保额降低,甚至只是单独投保驾驶员座位。从实际案例来看,在车辆碰撞事故中,无论单方事故还是双方事故,副驾驶座位的危险系数要高于驾驶员座位,所以建议车主在购买此险别时,不要降低副驾驶座位的保额。

另外,提醒车主的是对于后排座位的投保,由于该险别的费率较低,花不多的钱即可得到较大的风险保障,所以尽量不要选择座位投保,而是将后面所有座位均投保相同的保险金额,避免在理赔时会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1.保险责任: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不是行为人出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导致您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保额如何确定:车上责任险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一般每个座位保额按1-5万元确定。司机和乘客的投保人数一般不超过保险车辆行驶本的核定座位数。

3.关于保险赔偿问题:(1)赔偿项目:车上人员伤亡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为准,但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不能超过每座赔偿限额。具体费用包括:抢救费、医药费、误工费等。

(2)赔偿额度:保险公司会根据您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赔偿所有应赔偿总金额的80%-95%(其余部分为保险条款规定的免于赔偿部分)。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赔偿8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85%,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赔偿90%,被保险人负次要责任的赔偿95%。

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违章搭乘造成的人身伤亡;

(二)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三)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

(四)乘客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五)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