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股公司偷逃税被罚,贾乃亮回应!李小璐也牵涉其中?

    2022-06-17 12:07:29 FX112财经网 FX112财经网 收藏

  16日,#贾乃亮合伙公司偷逃税被罚#话题冲上微博热搜榜第一。涉事公司为杭州万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杭州万核”),因税务问题被罚款17万余元。

  据天眼查显示,杭州万核成立于2015年10月,实缴资本147万余元,法定代表人为黄亮,持股61.2%。贾乃亮全资持股的南京亮闪天下影视文化工作室认缴出资10万元,占股4%,除此之外李小璐全资持股的北京薪雨瑞璐文化传播工作室同样出资10万元,也占股4%。

  涉偷逃税被罚公司万核网络后续在微博发布声明称,向公众和贾乃亮致歉,对于税务处罚表示深刻反省并已及时缴纳款项,还表示贾乃亮从未参与过公司运营,与贾乃亮无任何关系。

  稍晚,贾乃亮发微博回应此事,表示自己没有权利也没有能力参与经营管理,这些年也从未从投资的公司拿到过任何投资收益。

  据信用中国消息显示,杭州万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杭州市税务局罚款17万余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杭州万核存在三项违法事实:

  一、收取账外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2017年1月至2021年4月期间,公司通过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支付宝取得收入229.74万元(含税),通过法定代表人的个人银行卡取得收入222.63万元(含税),未入账,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通过公司的支付宝共取得收入145.38万元(含税),其中已确认收入107.9万元(含税),另有37.48万元(含税)未入账,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合计取得账外收入489.86万(含税)。另有部分收入未足额申报增值税,其中2018年第三季度确认收入7.4万元,增值税当季申报收入2.34万元;2021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9.46万元,增值税当季申报收入3.51万元。

  二、账外发放工资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间,公司账外发放员工工资共64.19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非真实业务列支报销费用。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公司通过非真实业务列支报销费用共27.51万元。此外,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杭州万核账外发放工资64.19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杭州万核通过非真实业务列支报销费用27.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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