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单位如何合并申报2020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缴存单位可以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网上提交,无需再提供纸介材料。

  一、2020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的政策背景?

  2020年度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基数调整工作即将在2020年6月开展,为进一步给缴存单位提供便利,做好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跨年清册核定工作,根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条例》要求,遵循“一数一源、信息共享、一步办理”的原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和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加强沟通协调,扩大数据共享范围,实现了2020年度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的工作目标,减少了同一事项在不同部门重复申报现象,进一步简化了缴存单位调整工资基数、办理跨年清册核定工作流程,提升了住房公积金智慧化政务服务水平。

  二、哪些单位可以通过2020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办理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跨年清册核定?

  未完成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跨年清册核定的缴存单位均可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办理2020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事宜,同时单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社会保险系统与公积金系统的单位名称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致。

  2、社会保险系统缴存职工信息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缴存职工信息需完全一致或多于公积金系统缴存职工。(注意:若存在缴存社保但未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用人单位可合并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若存在缴存公积金但未缴存社保的职工,用人单位则无法合并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