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综合指数以1991年7月15日起编制并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它以1990年12月19日作为基期,以全部股票为样本,以发行量为权数,按照加权平均法计算

   公式为:本日股价指数=本日股票市价总值/基期股票市价总值*100;

   式中,本日股票市价总值=所有股票的本日市值(本日收盘价*发行股数)之和,基期股票市价总值=所有股票的基期市值(基期收盘价*发行股数)之和

   遇新股上市、退市或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时,须做相应的修正。

   修正公式为:新基期市价总值=修正前基期市价总值*(修正前市价总值 市价总值变动额)/修正前市价总值

   修正后本日股价指数=本日股票市价总值/新基期股票市价总值*100

   上海A股指数以1990年12月19日为基期,上海B股指数以1992年2月21日为基期,以全部上市的A股与B股为样本,以发行量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并于1992年2月起分别公布。

   上证分类指数(工业、商业、地产业、公用事业、综合)以1993年5月1日为基期,按同样的计算方法,并于1993年5月3日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