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熔断机制,然而由于1月4日和1月7日两次下跌触发阈值暂停全天交易,加剧了市场恐慌,1月8日熔断机制就宣告暂停。

   熔断由此成为了我国证券史上最短命的政策,却给股民留下了最深刻的记忆。

   近日,原证监会主席肖钢反思熔断机制为何失效,他总结为三点原因。

   其一,“磁吸效应”叠加涨跌停板客观上影响了市场流动性。1996年12月实行至今的10%涨跌停板制度本质上类似个股熔断机制,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A 股市场实际上形成了股指和个股双层熔断机制。两种机制均会带来“磁吸效应”,且指数熔断机制的“磁吸效应”更大。

   个股涨跌停板的“磁吸效应”表现为越接近涨跌停,价格上涨或下跌1%所用的时间越短,即个股加速触碰涨跌停板阈值,但达到涨跌停板后仍可继续交易并存在打开涨跌停的可能;而指数熔断的“磁吸效应”助推股指加速触碰二级熔断阈值后,市场提前休市,当天不再交易,因此由指数熔断预期带来的“磁吸效应”更为严重。从2016年1月4日、1月7日的交易数据来看,在指数熔断的“磁吸效应”下,市场加速下跌,在触及第二档时尤其明显。

   1月4日第一级熔断恢复交易的6分钟内,交易量大幅放大,13时27分至13时33分,上证综合指数每分钟成交量分别为1.8亿股、1.5亿股、2.4亿股、3.3亿股、3.8亿股、3.9亿股、3.6亿股。当日的其他交易时段,上证综合指数每分钟交易量最高峰也仅为2.8亿股。

   1月7日的“磁吸效应”更显著,触及一、二级熔断阈值的下跌速度分别为每分钟0.278%和2%,明显快于1月4日每分钟0.038%和0.333%的下跌速度。此外,两种熔断机制的“磁吸效应”同时存在时,对股指变动的负反馈效应增强,加剧了流动性紧张。

   当沪深300指数下跌接近熔断阈值时,个股投资者产生一致的看跌预期诱发个股的“磁吸效应”,推动个股加速逼近涨跌停阈值,反过来又增强了指数熔断的“磁吸效应”。

   其二,熔断机制的风险参数偏严。我国指数熔断机制的两档阈值分别为5%和7%。5%熔断阈值是期望市场在“冷静期”后可以恢复正常交易,7%熔断阈值是为在极端异常情况下终止交易,防止恐慌蔓延,真正触发的情况较少。然而实际运行效果显示,熔断的触发频率过高,影响了正常交易,违背了熔断机制设立的初衷。

   一是5%和7%的阈值设置偏低,不仅不符合我国新兴加转轨市场股市波动率大的特点,而且较其他成熟市场国家和地区也更低、更严。

   二是一档和二档阈值间差距过小。尽管从历史统计数据来看7%阈值的触发概率不高,但由于两档阈值差距仅有2%,“冷静期”后很容易发生“磁吸效应”,变相提高了股指触及7%阈值的概率。

   三是15分钟的“冷静期”时间太短,不足以实现信息充分交换,对新资金入场的投资决策时间十分有限,反而加剧了市场恐慌。

   其三,我国以中小散户为主的投资者结构使熔断机制很难发挥作用。当成熟理性的投资者在市场中占主导时,熔断机制设计的“冷静期”更能够发挥作用。

   我国股市中小散户投资者数量占90%以上,“羊群效应”明显,当指数接近熔断阈值时更容易引起恐慌,形成一致预期,加剧股市暴涨或暴跌。此外,由于考核激励等原因,我国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也表现出明显的散户化行为,在市场大跌时,为了应对赎回压力,也强化了单向卖出效应。

   不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1月4日和1月7日股市大跌的主要原因是,受节前境外市场低迷影响,市场对人民币贬值、大股东减持禁令到期或存套现压力、经济持续下行、PMI(采购经理指数)低于预期、注册制推出引起扩容等存在担忧。

   一是离岸人民币连续大幅贬值,市场担心股市暴跌重演;二是预期的降准并未出现,市场对央行宽松政策的预期落空;三是1月8日大股东减持禁令的限制性政策到期,预计将会有1 500亿元左右的资金解禁;四是保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是否会出现保监会主导的“去杠杆”引发市场担忧;五是市场担心注册制的推出会引发新股供给增加,从而造成市场价格下降。

   熔断机制在这样的背景下推出,势必会遭遇流动性萎缩的极端情形考验,制度设计中的缺陷被放大,同市场之间形成反馈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