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本月1日公布了一起非法出售发票案,涉案人员罗某来自阿里飞猪交通业务部,是该部门国内交通(机票)运营专员,出生于1988年,于2019年10月17日被拘留,罪名是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电子客票号,并通过打印国内各大航空公司或各大机票销售代理平台售出的机票行程单销售获利。据介绍,2015年至2019年,被告人罗某、刘某1(与妹妹刘某2做区别)等人通过上海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长隆航空服务有限公司ETERM系统账号密码,利用非法获取的电子客票号,在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的家中,打印国内各大航空公司或各大机票销售代理平台售出的机票行程单,并予以销售。经查,被告人罗某、刘某1共非法获利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涉及票面额人民币66亿元以上。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刘某2受被告人罗某、刘某1雇拥提供某乙公司注册、客户对接、行程单打印等帮助行为,涉及票面额人民币40亿元以上;被告人耿某通过购买非法行程单加价转售获利,涉及票面额人民币4亿元以上;还有一位被告人焦某1将其非法获取的电子客票号180万余个发送给罗某并有着与耿某类似的做加价销售非法行程单的行为,涉及票面额人民币2400余万元,获利3万余元;最后一位万某也是加价销售,涉及票面额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简单来说,罗某及其妻子刘某1在2015年到2019年4年间非法打印了1600多万张成本约0.3元的机票行程单,共籍此获利超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涉及票面额人民币66亿元以上(万元面额的行程单价格为N元出售);其他人是从犯,或提供帮助或进行转卖获利。FX112财经网了解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最终宣判罗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存金上缴国库。另外涉案六人同样追缴且处罚,分别获刑3-5年不等。